石嘴山市公安局发布
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奖励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辟犯罪线索来源,及时有效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中来,经研究,决定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举报人员进行奖励。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 以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2. 以“投资养老”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3. 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4. 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诈骗。
5. 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6. 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二、举报方式
1.中央政法委举报渠道1237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
2. 石嘴山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52-2216126(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石嘴山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
电子邮箱:sdjylzp@163.com
三、奖励办法
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公民提供的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综合考虑在破获案件、打击违法犯罪中起到作用的关键程度,给予相应一次性现金奖励。
根据线索破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视情况给予2000-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根据线索查处行政案件的,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石嘴山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吁全市市民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为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专项办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人需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解释权
本通告由石嘴山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生效期限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石嘴山市公安局
2022年6月8日